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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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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关注,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事关教师队伍的德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景智勤

摘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关注,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事关教师队伍的德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2011年,经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审委员会提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在全区确定了三个地级市开展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2016年自治区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改革注重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决策;突出实绩导向,制定标准条件;健全完善评审机制,保障公平公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关健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广大中小学教师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近年来,宁夏紧随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步伐,从先行试点到全面推开,工作走在西部地区前列,平稳完成了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新标准、新办法完全入轨,对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1、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职称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作为我国现行职称系列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系列,中小学教师涉及人数最多、影响大、代表性强。加快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意义重大深远。

第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我国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对于探索积累改革经验、凝聚改革共识、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都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意义。

第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2、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

2.1岗位结构超比例聘任。由于历史与现实等各种原因所致,造成了宁夏中小学校教师超岗位结构比例聘用的存在现实,且各市、县(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问题。在改革试点前,宁夏中小学教师实际聘用比例已超出国家规定。2013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县(区、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间的结构比例由0.5:3.5:6调整为0.8:4.2:5,扩大了中高级比例。但截至20巧年底,经测算,宁夏中小学教师实际聘用比例与全国的标准相比还有差距,仍需要通过内部竞聘上岗、跨校聘用、调离和退休等办法,逐步过渡到国家总体控制目标范围之内。

2.2职称评审程序不规范。根据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群众来信、来电反映,中小学职称评审政策经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级传递,存在着信息逐渐衰减、执行力也不断被削弱的现象。一些学校不能公开竞聘岗位数额、评价标准条件、评聘工作程序、参评人员业绩等信息,学校(单位)评审结果不通过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反之,一些学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也不注重对职称评审程序、条件的实地审查与过程督导,造成职称评定时的不公开、不公正,使得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能够得到很好地保护与落实。

2.3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不够科学。在1998年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尽管当时的条件设立都是符合实际并有着正确的导向,但囿于评审条件的整齐划一,不能充分考虑到城乡教师的地域差异、不同学科教师任教特点的差异、教师与教研员的工作特点差异等,不能充分在评审条件的统一性与差异性之间取得必要张力。因此,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随之就缺乏对区域、地域、校际之间以及学段、学科之间不同教师专业发展、教学实绩的统筹考虑,存在着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同时,“重论文、轻业绩,重数量、轻质量”倾向不同程度的存在,也使得教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要求多元化局面巫待形成。

2.4岗位设置不够灵活。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中,岗位设置是中小学教师职称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教师(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环节。在2007年后的岗位设置中,全区按需设岗,并在一些学校实行了岗位聘任、能上能下的新机制。但由于现有岗位设置是以校为单位,即以一个具有独立法人的学校划定岗位职数并实行按岗评定。以校为单位设置岗位虽易于实践操作,但却不能确保校际之间的适时、适度平衡,即有些学校可能岗位富裕,而有些学校可能岗位紧缺。如新建学校由于年轻教师多,高级职称岗位就显得较为富裕;而部分优势资源集中的老校与名校,高级职称评聘时矛盾就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建立动态且及时的岗位调整机制,对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关注,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事关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2011年,经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审委员会提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在全区确定三个地级市开展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2016年自治区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主要措施有以下七条。

3.1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自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为提高社会及广大教师对职称制度改革意义的认识,一方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厅先后在《宁夏日报》又宁夏电视台、宁夏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上以专版、专栏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另一方面,在各级教育部门、中小学校的积极配合下,利用校园橱窗、板报及各类会议,及时向广大中小学教师广泛宣传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通过多管齐下、分头并进的具体措施,实现了人事、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和校长熟悉改革政策、人事干部掌握改革政策、全体教师了解改革政策的预期目标,提高了各方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的把握力和认同度,为推进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2注重调查研究,保障科学决策。为全面、准确把握中小学教师队伍职称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在改革启动之初,就积极利用教育系统数据先行对所确定的银川、石嘴山、固原三个试点市中小学校的布局情况、在编在岗教师人数、现有职称结构、已聘和待聘人员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调查摸底,并积极促成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联合调研组,先后深人全区试点市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36场次,鼓励基层单位摆问题、议对策,深人挖掘基层的利益诉求。通过宏观层面全面详实的数据分析,再结合微观层面深人调研的实例分析,最终形成了问题准确、数据详实、分析透彻、信度可赖、对策精准的调研报告,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了科学的决策参考与事实依据。

3.3突出实绩导向,制定标准条件。自2011年12月起,全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历时6个月,先后深人到试点市、县〔区)的百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调研,与一线教师、校长面对面座谈交流,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与建议,共收集670余条意见和建议,部分合理化建议被及时采纳吸收到新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中。2012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及时开通了面向全区广大教师公开征求对标准条件》意见建议专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多次座谈、专家论证基础上,新制定的《标准条件》以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为政策导向,实行教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多元化、须有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新要求、向农村教师及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等新政策,有力扭转了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重论文、轻业绩,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

3.4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改革。自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就对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调整,妥善化解矛盾,抓好人员过渡,并积极做好经验总结。我区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的充分肯定,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国进行交流。2013年,在改革试点成功基础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延伸设置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通知》,提前两年实现了在岗在编中小学教师全面过渡到统一职称系列之中。20巧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我区在总结试点经验和超前部署思路中,准备充分、过渡平稳、成绩显著:2016年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数3818人,较20 15年增幅达260%。

3.5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近年来,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先后提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调整全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使得“向农村教师及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新政策”得到刚性支持。同时,在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 15一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中,积极引导、大力鼓励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并将任教经历作为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职称)或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以上这些政策“组合拳”,使农村教师职称评审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并保障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互补性、实效性,增强了中小学教师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据统计,2016年,自治区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数中,农村学校教师占比达70%,受到了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誉。

3.6健全完善评审机制,保障公平公正。在改革实践中,宁夏初步建立了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分级分组建立了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委库;成立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由高校基础教育领域教授、教育科研机构教研员和部分高层次人才组成。在职称评定中进一步严格程序,对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实行面试答辩制度,由学科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时,全力打造“阳光职称”,对拟人选人员实行分级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3.7创新评价机制,突出用人主体主导作用。为进一步创新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价机制,2016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在银川市、石嘴山市两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权下放试点工作。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职称评审的宏观管理,并向试点地级市建议了严格评审程序、严格标准条件,并全程做好事中、事后监督指导工作。试点结果表明,我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整体进展顺利,确保了既有利于简政放权,又有利于进一步突出用人主体主导作用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依据已有经验,我区将于2017年全面下放其余3个地级市的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

总之,宁夏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成绩与经验证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拓展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以及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并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对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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