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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的困境与出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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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庞大,处境艰难。研究者从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着手,对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滞后、心理失衡、行为失范、安全堪忧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并从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偏颇、以及制度政策的局限等方面分析了问题的成因,提出要采取避免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分离、学校及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家庭自身作出积极努力等措施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有成果在研究态度、研究层次、研究领域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成为人们认识问题和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在研究对象的周全性、研究时间的持续性、研究视角的动态性以及特殊问题的针对性等方面还有待改进与强化。

 

留守的困境与出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述评

李赐平  韩美琳

关键词:农村儿童;留守儿童;城镇化;农村教育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由农民工进城所引发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愈加明显。据全国有关机构推算,我国有6102.55万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比2005年时,增加超过四成,留守儿童己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弱势儿童群体。[1]学者们就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通过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表现、产生的原因、以及问题的解决等方面。

1农村留守儿童的研究历程及概念界定

1.1学术研究脉络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我们发现有关农村留守儿童的研究存在三个阶段:

一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2000年,这是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提出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揭示了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的存在,并对其生活成长、心理健康提出了不同观点。

二是2001-2005年,这是农村留守儿童课题研究的兴起阶段。2000年,原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上书国务院,三农问题引起高层重视,这其中就包括农村留守儿童的相关问题。[2]20045月底,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召开了“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研讨会,这次研讨会标志着留守儿童问题正式进入政府的工作日程。[3]

三是2006年至今,这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高潮阶段。2011 年最新制定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4]这一阶段,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成为社会焦点、研究热点,研究内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多个方面。

时间

2000年以前

2001年—2005

2006年—2010

2011—至今

CNKI文章篇数

5

119

2926

7280

通过对中国知网上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文献的数量统计,我们发现,不同时期文章的数量也佐证了上述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阶段划分。

1.2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

留守儿童(the left-behind children)这一概念最先见于上官子木(1993)所撰写的《隔代抚养与“留守”儿童》一文中,特指我国20世纪末期因父母一方或双方出国留学而留守在国内由祖父母或其他亲朋好友照顾的少年儿童。[5]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术界对留守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定义有一定共识,一般来说农村留守儿童概念的界定归结为范围、年龄的界定、父母外出状况及时间长短、留守儿童规模以及地区分布这五部分。[6]当前虽然大家都认同农村留守儿童是由于父母外出打工而不能与父母在一起生活,被留在农村家乡的儿童,但缺乏对一个较为完善的被普遍接受的操作性定义,在有些方面仍存在一些争议,其争议主要表现为这样几点。

首先,部分研究缺少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界定。有学者将农村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简称进城务工或外出打工),而将子女留在老家的那些孩子被称为农村留守儿童。[7]还有学者将农村留守儿童定义为:没有条件随父母流动到城市,只好继续留在农村,由自己的祖父母或其他亲戚照料的未成年的群体。[8]这两种定义都没有对其年龄进行界定,指向性不明确。

其次,相关定义在其范围界定中也存在局限。有的学者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是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的家乡,并且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616)[9]张春玲的解释与此相同,只是将解释后面的具体年龄限定(616)省略了。[10]这两种解释,不仅忽略了那些没有委托人照顾的孩子,而且将农村中的学龄前留守儿童排除在外了。

此外,争议内容还包括留守经历持续多长时间才算留守儿童,过去有过留守经历现在已不处于留守状态的儿童是否算留守儿童,对父母双方均外出与父母一方外出的儿童是否作一定的区分等。留守儿童概念上的分歧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研究者取样的当地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概念的分歧一方面说明留守现状的复杂性,同时也拓宽了研究的范围。

2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困境

2.1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表现

我国留守儿童数量庞大,其问题表现形式各异,总的来说可以将其归结为生活、教育、安全、心理这四个方面。

2.1.1生活水平亟待提高

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指的是农村留守儿童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项活动,而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是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两个基本条件。[11]

留守儿童生活的如何,主要是看其父母收入的多少以及传统的生活观念。有关研究指出,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低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落差和人均财富分配的不均易引发贫困问题,而家庭贫困是引发留守儿童营养不良的重要原因。[12]对于外出务工人员来说,大多数从事的是劳动密集型工种,工作强度大,但是收入微薄,只能基本维持生计。儿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由于家庭经济收入少,父母又长期在外,导致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13]调查显示,83.7%的留守儿童生活较差;16. 7%的留守儿童生活一般。此外,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一般都是老年人,他们深受旧观念的影响,在生活上较为节俭,崇尚吃饱饭、少吃菜的理念,不注重营养的合理搭配,使得儿童的蛋白质和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缺铁贫血发病率高。而在这一阶段的儿童饮食的合理搭配对其心智的发展极为重要。[14]

2.1.2教育问题较为突出

有学者将现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划分为三种类型,包括缺乏相关人员辅导和督促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学校教育资源匮乏、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缺乏持续性。[15]

由于留守儿童父母远离家乡外出打工,而负责照看小孩的人年龄普遍偏大,知识水平缺乏,使得孩子和监护人之间存在沟通障碍,学习环境较差,孩子的新知识得不到及时的巩固复习,导致孩子成绩较差。[16]有调查表明,74.96%84.2%的留守儿童祖辈只有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没有能力给予留守儿童学习的辅导。[17]有学者通过调查发现,父母进城务工对孩子的学习确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学习心理问题和学习成绩难以提高两方面。[18]此外,有学者在研究中阐述到,当前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在学前期阶段需要家庭自己掏钱供养孩子上幼儿园,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他们会拒绝送孩子上幼儿园,直到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没有适当的学前教育,对于孩子的发展或多或少都会带来影响。[19]同时,相关研究也发现,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大龄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情况较差,部分中西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需引起特别的重视,部分省份如吉林、黑龙江、云南、西藏和青海的农村留守儿童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都低于百分之九十。这就需要我们对大龄农村留守儿童以及中西部省份的留守儿童问题给予较高的重视。[20]

2.1.3安全问题发人省醒

有学者指出,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家庭和父母的有效监管,易产生安全问题。这种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由于得不到亲情照顾而产生的安全问题、受到他人的人身侵害以及自己行为失控导致的安全问题。[21]

目前,由于缺乏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有效监管,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缺少保障,往往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据有关部门调查,被拐卖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同时,遭遇突发事件时留守儿童应变和自救能力较差,只有56%的临时监护人会经常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发生,而相当一部分的监护人只是有时会注意或者根本不关注,使得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留守儿童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有统计表明,2006-201510年间,关于留守儿童的舆情事件共计239起,其中,留守儿童非正常伤害共83起,占总数的34.73%,占比最高;留守儿童遭受性侵害舆情事件62起,遭受他人蓄意伤害及杀戮21起。[22]

2.1.4心理问题不容忽视

由于孩子和父母空间上的距离,往往使得亲子间的沟通存在较大障碍,进而引发孩子一系列的心理问题。有关分析报告显示,32.9%的家长每天会和孩子联系一次,39.8%的家长每周会同孩子联系一次,21.1%的家长每个月才和孩子联系一次,4.9%的家长每年才和孩子联系一次,1.3%的家长甚至和孩子没有联系。[23]亲子间主要通过各种通讯工具进行联系,但是空间的距离阻碍了交流。有关数据显示,父母外出务工后,24.8%的农村留守儿童有孤独感。其中有16%的留守儿童感觉自己被遗弃了,只有7.4%的农村留守儿童有轻松自由的感觉。[24]研究表明,与父母分离时间不同的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存在显著差异,与父母分离时间越长,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越低,各种心理问题更突出。[25]根据有关调查问卷,有35%的留守儿章曾想辍学,其中16%很想辍学,3%的留守儿章感到自己像被父母遗弃,60.6%不愿和别人交往,还有的儿童一提到父母就流泪。[26]在长期亲情缺失和心理失衡的影响下,留守儿童因“情感饥饿”而产生了畸形心态,主要表现为:个性方面,任性、自私、冷漠、逆反心理重;人际方面,性格孤僻、合作意识差、没有礼貌;学习态度方面,没有上进心、自觉性、刻苦精神。研究表明,很多留守儿童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27]

也有学者认为,留守儿童的问题没有宣传得那么严重,“大多数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和心理发展等方面与非留守儿童没有差别,留守儿童并不是“问题儿童”。[28]

2.2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忽视以及政策制度的障碍三方面。

2.2.1家庭教育的缺失

当前,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互动受时间和空间的隔阻而无法正常进行,这种非正常的家庭生活环境使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影响力大大削弱,以传统家庭教育为起点的教育体系失去了基础。[29]有学者认为,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主要不是养育而是教育。特别是小学和初中这个年龄段的子女更需要父母的关爱、指导和家庭早期教育的支持;如果这个时期父母一方甚至双方“缺席”,会在孩子的人格成长上形成某种障碍,影响他们今后成为一个健全的社会成员。[30]当前情况下,外出务工的家长基本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31]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说:“抚育作用不能由一女或一男单独负担,有了母亲还得有父亲。”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2.2.2学校教育的偏颇

有学者指出,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32]

2.2.3政策制度的局限

   在社会体制方面,横亘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面前的就是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有学者指出,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工不能与城市人口享有同等的权力和权益,造成了其子女接受教育的困难,这些直接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33]有学者也表达了与此相似的看法,其认为政策性壁垒是引发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最直接原因。这种由城乡二元制结构所形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之间的矛盾,使进城务工的父母无法很好地解决子女读书受教育的问题。[34]从具体原因来看,我国留守儿童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制度的阻隔以及农民工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的障碍。在经济条件下,农民工收人低,无力带子女进城;在工作性质下,农民工流动性大,就业不稳定,无法为进城子女提供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35]除了户籍制度以外,有学者也认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实际上是与农村基础教育的一些问题纠缠在一起的,它们相互影响,很难说清楚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而农村基础教育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又与我国农村的办学体制,尤其是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制度不无关系。[36]也有学者认为,农村地方性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与人口流动性的生存发展方式之间的冲突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37]

除了体制的影响之外,相关政策也是影响该问题的重要原因。有学者指出,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财政制度上采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如果务工子女离开原户籍所在地跟随父母在他们打工的地方就读,那么很多务工子女便无法享受他们该有的教育经费。[38]

3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出路

学者们对于解决问题地出路的的探讨涵盖了方方面面,有宏观有微观,归结起来包括避免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分离,学校及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予以重视,以及家庭自身的贡献。

3.1避免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分离

3.1.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有学者提出应逐步消除户籍制度对农村人口自由迁徙的束缚,建立起以城市常住人口为基准的城市规划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减少人为的体制约束,让农民工子女在“进城”与“留守”之间享有更多自主、自由的选择权。[39]除此之外,有学者进一步指出,政府应制定惠民政策,让外来务工人员真正的市民化,同时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自身的城镇化。[40]

3.1.2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促使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

在经历了30年外出流动之后 农民工回流创业的趋势日益明显,所以政府应当以此为契机,积极引导这两种趋势,中西部要做好产业转移的承接工作,要以县城为中心发展县域经济并制定合理的政策,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与回乡创业,进而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41]有学者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指出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一个根本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或者致富之路。[42]

3.1.3逐步落实子女随迁制度、高考制度、财政制度

学者指出,首先流入地政府要努力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条件,降低公办学校的入学门槛;其次在公办学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特别要把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好;再次是要改革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常住人口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43]同时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发展特点,建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财政保障体系,在财政拨款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区域予以倾斜。[44]

3.2学校方面应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3.2.1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寄宿制学校的住宿条件和水平

有学者指出,学校应重点加大实施寄宿制的力度,尽可能使留守儿童全部进入集体宿舍,过上集体生活。具体包括:建立标准的生活设施和学习设施,保证留守儿童在学校吃住安全、卫生、健康;配备专门的生活教师,统一培训,严格管理,使他们真正担负起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的责任;加大安全管理,限制学生外出时间,对集体宿舍的硬件设施应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危险事件的发生。[45]

3.2.2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身心发展

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的老师,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更应该具有责任心,爱心和耐心。可以在班级中建立起留守儿童档案,单独对每位留守儿童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其家庭进行走访,了解邻居对其的看法,对孩子的性格、爱好、学习成绩、行为习惯、同伴关系、身体状况、思想品德以及教师评价、父母情况等信息进行完善,并通过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对儿童的档案进行实时更新。[46]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各方面的教育,不能一味的抓成绩而忽视其他的教育,学校应该发挥强大的教育功能,建立完善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机制,不断地完善教育观念,开展各种形式的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教育活动,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老师也应该尽其责任,及时疏导留守儿童的心理困惑,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对留守儿童出现的一系列心理问题进行及时疏导和干预。[47]

3.2.3加强学校与留守家庭以及社会的联系

学者建议,应建立学校与留守儿童家庭的联系制度。包括建立留守儿童家庭档案制度和建立学校、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家长三方定期联系制度。学校通过联系卡,搭建微信、QQ等信息、语音、视频沟通平台。学校可及时报告孩子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保证家长及时地了解信息,形成积极的家校互动机制,赢得家长在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48]

3.3社会重视与政策支持

3.3.1调动社会力量,整合社区资源

学者指出,农村社区是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熟人社会,也是留守儿童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社区文化及社区成员的引导和监督,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态度、行为表现和性格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教育基地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应加强农村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净化社会教育环境。[49]具体包括社区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文化活动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七彩小屋”等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运行。社会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通讯手段开展活动,方便外出务工家长联系留守儿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关爱活动,努力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50]

3.3.2引入第三方教育服务机构

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时刻对此问题有一个动态的了解,形成流动监督管理机制,以及时掌握动态变化,随时、随地调整应对策略,提高工作效率。[51]同时加快地方相关立法,为留守儿童社会教育提供法律保障。社会教育是国民教育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更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保障。[52]

3.4家庭自身的完善

家庭是塑造儿童人格的第一所而且也是最重要的一所学校,所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家庭自身的作用。父母要重视孩子的监护权,多创造时间和机会与孩子交流,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和关爱。[53]有学者指出,父母如果能够在子女童年就学开始时就支持监控孩子的学业表现,培养孩子良好学习习惯,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这些对于父母来说是可行的,对于子女成长来说也是有意义的。与其同时,相关研究也表明,父母的教育期望对于子女学业成长具有积极作用。父母的教育期望,在机制与效应上说,发挥着“皮格马利翁效应”,在社会学上叫“自我实现的预言”,也即,“父母预期什么,子女就会变成什么”。 [54]

4、对已有研究的基本认识

随着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的不断增加,学者就农村留守儿童这一主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学者们对于留守儿童的研究呈现出这样一些特点:首先是研究更为积极主动,从初期的政府委托机构学者调查到学者们主动的深入探究,这显示了学者们对此问题的研究积极性较高;其次是研究的层次不断深入,从外显的行为到内在的心理,从宏观政策的影响到微观的乡土文化熏陶,从一开始预设的问题儿童到而今的正常儿童,我们都可以看到学者的研究逐次深入;最后是研究领域的不断拓展,从研究之初的纯教育视角,到而今涵盖人类学、心理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这种多视角跨学科的研究对于留守儿童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大有裨益。

近年来的研究确实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以及人力物力等限制,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当前研究主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情况,而对于未包括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少有关注;二是缺乏后续性研究,很多研究仅仅截取某一年龄段进行调查分析,而对其随后成长过程中的变化情况缺乏持续的关注,缺乏对其学业状况、职业发展、生活状况的追踪研究;三是一般研究将“留守”当做一种静态,但对留守儿童来说,“留守”只是暂时的一种生活状态,而不是贯穿生活始终的一种属性,这种留守状态随时有可能因为父母回家或跟随父母进城而结束,应从动态生命历程的视角,从父母流动和儿童自身流动两个维度的交互机制来分析问题;四是当前研究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性教育以及女童教育的关注不够充分,对于这些特殊群体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现实情况下所面临的一种特殊情况,基于我国国情,其存在的问题在短期内不能完全消除,因为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研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如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信息平台,以及如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来制定可行措施解决此问题是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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