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人才培养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向普及化的转变,人才培养的理念、目标和方式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更加多元化,人才的内涵将会更加丰富。同时,高等教育内部出现的结构转型、国内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都将给普及化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带来挑战。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高校应以多元化的人才观为指导,在教学模式、教育形式、培养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关键词:普及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内涵;挑战;策略
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是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在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更倾向于公民的一种义务,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更加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形式,提高人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注重终身学习以及教育机会均等的理念。由此可见,高等教育普及化是质与量的统一y。质的变化具体包含教育理念的改变、教育功能的扩大、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的多样化以及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与方法更具有针对性等很多方面,其核心则是改革人才培养体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普及化高等教育人才的内涵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基本职能。在高等教育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人才培养的理念、目标和方式都随社会需要和高等教育自身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深刻的变化。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高等教育的人才内涵存在明显差异。尽管如此,高等教育自产生以来未曾中断过,人才培养活动具有历史的一致性。这就是说,在精英化、大众化和普及化阶段,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要求一直贯穿始终,高等教育人才的内涵具有重要的相同之处。
1.1高等教育人才的共性
高等教育以造就社会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不论是在早期还是当代,社会高级专门人才主要是通过高等教育培养的。这是高等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关键之所在。在国际上,全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经济体实现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和普及化的过渡。
1.2普及化高等教育人才的特殊性
普及化阶段既是高等教育精英化和大众化阶段的自然延伸,又是一种新的发展,表现出新的特点。与前两个阶段相比,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人才不仅表现出数量上的差异,而且表现为质性的不同,人才内涵充实并增加了新的内容。这种变化主要受到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科技发展要求的影响。认识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人才质性上的特殊性,对于为受教育者提供适当的教育,为社会经济和文化科技发展培养所需要的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人才素质的全面性
在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人才的综合素质是突出的,受教育者更注重全面发展。诚然,全面发展是不同阶段高等教育都重视的人才内涵,但在普及化阶段,人才的全面素质具有新的意义。
2、普及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纵观己经实现普及化的国家,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其高等教育无不经历了重要变革,尤其是在人才培养体系与模式上进行深刻的变革。我国高等教育己在快速迈向普及化阶段,客观地讲,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人才培养离普及化阶段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在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这样的人的问题上,既需要根据普及化阶段的要求解决理念和思想认识问题,又需要大胆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普及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2.1高等教育结构转型带来的挑战
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是结构与功能的统一。高等教育由大众化向普及化过渡必然带来结构的变化,包括需求与供给结构的重大调整。无论需求结构还是供给结构的调整,都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带来新的挑战,要求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做出积极的回应。
2.2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
普及化高等教育是社会环境要求的产物,社会需要是普及化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因。社会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必然要求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或阶段;社会职业门类的增加,必然要求高等教育增加学科专业门类,培养相应的高级专业人才。社会现代化和科技进步达到一定的水平,必然要求高等教育转变思想观念,培养具有相应知识、能力和素质的人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国家处于重要的转型发展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科学、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增长,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这些要求对高等教育发展无疑是重大的挑战。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主动迎接挑战,方能与时俱进,保持高等教育持续发展。
3、普及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策略
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是大势所趋。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既包括继续扩大教育规模,让更多的公民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履行一个公民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又包括改革人才培养方式,造就新型的高等教育人才。现行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必须从更新人才观入手,进行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重构与再造,全面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能力。
普及化高等教育是面向全体国民的教育,服务社会各行各业对高级专业人才的需要。高等教育应当加强与社会的融合,建立开放合作办学体系。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重视专业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注重利用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但是,由于相关政策法规支持乏力,企事业单位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往往只有付出,没有回报,或者付出多,回报少。所以,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常常出现高等教育机构热心,但却难以找到着力点;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往往碍于情面,勉强接受有关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请求的局面。
开放合作办学是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要求,但却并非其利益所在。高等教育是为社会培养人才的,它所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社会各行各业所接受,成为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担负了各行各业建设与发展的任务。所以,开放合作办学,归根结底,是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高素质的从业人员服务的,是社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利益之所在。加强开放合作办学,建立开放型的人才培养体系,不仅是发展普及化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社会各行各业人员素质,提高社会人力资本价值,全面提高社会生产能力的要求。
推进开放合作办学,建立开放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应当多管齐下,有关各方和衷共济,积极参与,开创合作共赢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新局面。首先,高等教育机构应当积极作为,制定完善的开放合作办学计划,主动出击,寻找合作伙伴,推介合作办学项目。同时,加强宣传沟通,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发展教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第二,社会企事业单位应当勇于担当,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提高产业和行业生产水平的大局出发,积极参与高等教育开放合作办学,发挥自身技术、设施和生产优势,为人才培养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三,政府应当完善政策法规,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高等教育开放合作办学。制定减免税政策,提供优惠政策支持,给予必要的公共财政补助,将开放合作办学纳入公共资源政策支持范围,为建立开放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